2005年9月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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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马理赔惹风波一纸诉状赢官司
严剑漪

  宝马车出险后,车主花去了一万多元的维修费用,但保险公司却只肯赔偿三千元,为此,浙江的车主楼先生一纸诉状将上海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。日前,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(以下简称保险公司)支付原告楼先生保险金人民币1.31万余元。
  2004年6月18日下午14时50分,楼先生驾驶着心爱的宝马车在浙江省诸暨市某路段行驶,不想因倒车时的一时疏忽造成了交通事故。看到爱车“挂花”,楼先生心痛不已,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,诸暨市交巡警大队也随即委托价格认证中心对车辆进行鉴定,确认维修费用共计1.27万余元,评估费400元。次日,诸暨市某修理厂对楼先生的宝马车进行了维修。
  然而,当楼先生手持保险合同准备理赔时,保险公司却变卦了。无奈楼先生将诉状递进法院。
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保险公司提供的宝信公司估价单是依据受损车辆照片而来,并非现场查勘。而原告楼先生提交的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结论书系权威机构做出,其证据效力优势于宝信公司的估价单。另外根据《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》的规定,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,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,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、损失清单、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,原告现已提交相关的理赔材料,被告应当依此进行理赔,故法院支持了原告楼先生的诉讼请求。